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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1)房產糾紛的一般訴訟時效:2年。
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對權利受到侵犯三年以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二、房產糾紛的特殊時效:1年。
特別限制適用于《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的“緩交或者拒交租金”的情形。訴訟時效為一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
(3)房產糾紛訴訟時效最長:20年。
最長的訴訟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當你知道或應該知道你的權利受到侵犯時,時效開始。但是如果權利被侵權超過20年,人民法院會不會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也就是說,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的,應當在二十年期限內提出人民法院的保護請求,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總而言之,一般和特殊的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的,或者說,從權利人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的,或者說,最長的訴訟時效。
注:在時效期最后六個月內,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理賠權的,時效期中止,時效期從消除障礙之日起繼續計算。
房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有多久?房產糾紛的種類很多,包括在房地產買賣和租賃過程中,如果當事人決定起訴,可以委托律師代理案件。畢竟房產價值高,律師可以更好的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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