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的訴訟程序是什么?


女方提出離婚的訴訟程序是什么?

當今中國社會,人們的觀念越來越開放,夫妻之間的感情如果出現問題,就不會像以前那樣顧及社會和家庭的各種壓力,為了彼此的孩子而隱忍下去。如今夫妻間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彼此需要追求新的生活,那么在《民法》中,女方提出離婚的訴訟程序是什么?

第一,《民法》中的離婚訴訟程序如何進行?

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一般而言,要到立案大廳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才能予以立案。若兩人不在同一地點居住,應按照“原告即被告”的原則,到男方所在地起訴。申請離婚登記,需提供下列證件:1、離婚申請書(一式三份);2、戶口本;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官證等);4、結婚證。

符合立案條件的,由立案大廳審核批準立案,立案庭出具立案通知書,憑通知書你支付訴訟費(50元)。案件正式由法庭處理。

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應當將案件移送民事法院審理。

民事法庭受理案件后,應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傳票,要求其在一定時間內出庭應訴。與此同時,法院也會通知你到庭參訴。

各方當事人出庭后,由法庭進行調解(這是必要的程序)。和解的結果有三種:1、經調解雙方愿意維持婚姻關系的,由雙方撤回訴訟,該婚姻繼續有效。二、調解后,當事人同意離婚,并就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撤回起訴,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在經過調解之后,你仍然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或者雙方都同意,但是在處理孩子和財產方面存在爭議。然后由法庭進行審理和裁決。

第六條法庭在開庭審理時,就是否準予離婚作出裁決。

女方提出離婚的訴訟程序是什么?我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配偶一方要求離婚的,當局應當直接向人民法院調解或者起訴。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應調停的感情破裂,無法調停的,應允許離婚。調解無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準予離婚: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

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其他情況包括:

如果一個人被宣布失蹤,另一個人要求離婚,該人可以離婚。在被人民法院裁定禁止離婚后,雙方分居一年以上,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不予受理。

協商離婚需要辦什么手續?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離婚登記應遵循初審-受理-審核-登記(簽發)的程序。

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

㈡婚姻登記員應查驗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員將向雙方解釋《婚姻法》中登記離婚的條件;

婚姻登記員詢問雙方的離婚意愿以及是否愿意簽署離婚協議;

如雙方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協議,則雙方應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字;

離婚協議由夫妻雙方本人簽字;婚姻登記員為監誓人。協議內容由配偶雙方簽字,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夫妻雙方提交的離婚申請書、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協議書等材料,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第八,發放離婚證。

女方提出離婚的訴訟程序是什么?上述知識就是對相關法律問題所作的解答,離婚訴訟的程序很多,而且每個離婚案件都不會馬上開庭審理,所以,一般而言,訴訟離婚比較費時費力。每個人仍然要珍惜眼前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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