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存款繼承公證手續?


如何辦理存款繼承公證手續?

死者生前合法取得的收入、存款均屬遺產,被繼承人死亡后可由其繼承人繼承。而且當繼承人繼承遺產時,可以申請遺產繼承公證,那么如何辦理存款繼承公證手續?錦盾鄭州律師解析:

如何辦理存款繼承公證手續?

關于如何辦理存款繼承公證手續,民法中沒有規定,而《公證法》規定,繼承人繼承存款后,可向當地公證機構申請公證,申請時需提供有關的真實材料。

我國公證機構法

第25條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公證,得向所在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事實發生地之公證機關提出。

關于房地產公證申請,應向房地產所在地公證機關提交的房地產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等,申請公證的,應按預付款規定處理。

第26條除遺囑、生存權、收養權等應由本人處理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委托他人進行公證。

申請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處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證明材料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的,公證處可以要求補充。

在接受申請后,公證機構必須通知當事人其公證申請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存檔通知書的內容。

什么是遺產分割的原則?

一、遺囑優先于法律規定的原則;

二是在法定繼承中實行優先順序繼承原則;

(3)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原則上平分;

(4)照料分配原則;

(5)鼓勵家庭和社會成員相互幫助的原則;

對遺產分配原則的具體分析如下:

首先要確定死者的遺產是什么,這在繼承法上有明確規定;

第二,要看死者是否有立遺囑的意愿,是否按遺囑執行;

沒有遺囑的人應該決定誰能作為繼承人繼承第一順位的配偶、孩子、父母和第二順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在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則由第二順位的繼承人繼承

第四,最后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應平均分配給生活中特別困難、沒有工作能力的繼承人,對繼承人履行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繼承人一起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有贍養能力和贍養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

如何辦理存款繼承公證手續?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辦理存款繼承公證時,我國民法并沒有關于程序的規定,而根據《公證法》的規定,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可以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材料,向當地公證機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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