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打架是如何處理的?鄭州律師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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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生活中,債務糾紛時有發生,一些債權人為了追討債權,可能會對債務人進行威脅、毆打、拘禁,并要求其償還,而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那么討債打架是如何處理的?鄭州律師免費咨詢

討債打架是如何處理的?

民法沒有規定如何處理討債斗毆行為。但在實踐中,因追討債權引發的爭斗,不構成犯罪的,應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按實際情況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有關法律規定。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9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如因民間糾紛而致打架、斗毆或損壞他人財物,情節輕微者,由公安機關調解處理。當事人經公安機關調解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公安機關根據本法規定,調停不能達成協議或協商后不履行的,應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通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3.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可以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罰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情節輕的,罰款5天以上500元以下。

如果發現以下情況之一,應處10天以上15天以下罰款,可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

㈡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歲或未滿60歲者;

㈢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

第二百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犯前金罪,致人重傷,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或因其他特殊殘酷行為致人重傷致人重傷,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該法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用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如打人、侮辱等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金罪,受重傷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暴力致人殘疾或死亡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和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作出定罪處罰。

非法拘禁他人的,按照前兩項規定處罰

犯前三項罪,有以下情況之一,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討債打架是如何處理的?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民法通則沒有關于討債斗毆如何處理的規定,而對于討債斗毆中毆打債務人的行為,并不是一種合法的討債方式,如果不構成犯罪,則可處以打人者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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