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房產該如何進行分割


每一個人都會步入一段婚姻,但并不是所有婚姻都是幸福美滿的,面對婚后夫妻雙方的壞習慣和不良嗜好,再加上每天因為一件小事的爭吵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后離婚成了雙方最好的選擇,那么離婚時就會涉及到房產分割問題。究竟該如何分割房產呢?下面就由錦盾律所來為小伙伴們進行詳細解答。

第一種:全款買房,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1、婚前一人全款買房,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種情況,該房屋屬于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后另一方無權要求對此套房產進行分割。

2、婚前一人全款買房,婚后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名字,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買房,婚后追加另一方方這種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沒有過錯的,原則上會對房產進行平分。

3、婚前全款買房,購房合同上寫兩個人名字,離婚后房產如何分割?

在購房合同沒特別規定情況下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們賣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寫明了所屬比例,可以就協定比例各自擁有房產。

4、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總結: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購買房屋,登記在個人名下,不論房產證是否取得,都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只有在婚后房產證追加另一方情況下才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種:按揭買房,離婚后房產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并支付完全部購房款,取得了房產證并已登記在一方的名下,這種情況如何分割房產?

應當屬于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仍歸一方個人所有。因為財產本身的性質不因婚姻關系的存廢而發生變化,所以屬于個人財產的房屋在婚后產生的增值部分也應當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2、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如何分割?

依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沒有提的,可以撥打錦盾律所咨詢電話,我們會專業的婚姻房產糾紛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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