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生效后可以起訴嗎?


離婚協議書生效后可以起訴嗎?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必須簽訂的協議,沒有《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不接受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那么離婚協議書生效后可以起訴嗎?

一、離婚協議書生效后可以起訴嗎?

民法典規定,離婚協議生效后,如果一方在離婚時發現另一方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我國民法典》

第一千九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侵犯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隱瞞、轉移、銷售、破壞、浪費夫妻共同財產,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侵占對方財產,減少或免除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離婚后發現對方有上述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協議書需要幾份。

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簽署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探視、配偶撫養、子女撫養等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書必須書面由夫妻雙方簽字,經法庭和婚姻登記管理部門批準,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要求的內容之一。按照最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必須簽字。離婚協議必須明確記載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和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的協商意見。

二人準備離婚協議書三份,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處當地民政局,雙方各有一份。

離婚協議書生效后可以起訴嗎?簽訂離婚協議書后,發現一方有轉移,隱瞞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

錦盾律師咨詢

在線免費法律咨詢

專業律師團隊100%免費快速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