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質量的律師隊伍
協議離婚是夫妻離婚的重要方式之一。當事人就離婚達成一致的,可以簽訂離婚協議。但離婚協議有很多內容,內容符合要求才有效。協議離婚內容有哪些,協議離婚后一方反悔怎么辦?錦盾鄭州離婚律師解析
第一,協議離婚內容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離婚協議應明確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內容。
我國民法典
第176條夫妻自愿離婚時,應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在離婚協議中應明確自愿離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
二、協議離婚后一方反悔怎么辦。
離婚登記時夫妻雙方自愿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通過訴訟提起再分割。如果男女雙方在離婚后一年內對財產分割感到后悔,請求變更或解除財產分割協議,人民法院將予以受理。但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沒有欺詐或威脅的,應當依法駁回訴訟請求。
在離婚訴訟中,如一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另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認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登記離婚后,一方以對方有過錯為由要求人民法院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當事人約定離婚時,明確表示放棄請求的,或者在三年后申請離婚登記的;一方當事人在離婚后反悔的,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婚姻登記機關應根據當事人申請的具體情況和原因進行相應的處理。一方希望夫妻復合,另一方同意的,雙方可以共同到一方登記的婚姻登記處申請再婚登記。
協議離婚內容有哪些,協議離婚后一方反悔怎么辦?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夫妻雙方如果自愿離婚,應該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共同債務處理等內容。
在線免費法律咨詢
專業律師團隊100%免費快速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