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再復婚房產還算兩個人的嗎


  • 錦盾律師
  • 2021-06-21

戀人之間分分合合很常到,涉及到的東西不多,相愛就在一起,不愛了就分開。但婚姻就不一樣了,離婚再復婚卻不是那么容易的,不僅涉及到兩人之間的情感,還涉及到財產問題。近期,錦盾律所就接到這樣一個咨詢,當事人向律師咨詢他復婚又離婚的相關事宜。
當事人趙女士表示:早年間,自己和丈夫王**還沒結婚前,一起買了一套房子,當時房產證上了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婚后生了一個女兒,本來幸福的三口之家,因為丈夫沾染了賭博惡習屢教不改,趙女士忍無可忍選擇了跟丈夫王**離婚。

離婚后再復婚財產怎么分割
離婚時約定好了,房子歸趙女士所有,孩子也跟著母親一起生活,王**每個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離婚后,王**才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因為賭博把好好的家庭拆散了,萬分后悔,不僅將賭博的惡習戒了,而且平時生活是對趙女士和女兒也多加關心照顧,想彌補自己的過錯。
趙女士看王**確實有意悔改,而且幾年來對自己和女兒照顧頗多,所以當王**提出復婚時,趙女士就同意了。
復婚后,兩人的生活并沒有那么和諧,甚至遠不如離婚后兩人相處的狀態,因分居太久,兩人經常因一些生活瑣事爭吵,時間一長,感情又出一裂痕,兩人決定離婚。但雙方卻因為財產分割產生了糾紛,錢某認為房子應按第一次離婚協議約定,歸她一人所有;而王某則認為,既然兩人已復婚,原離婚協議自然不做數了,而且之前離婚后,趙女士也沒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屋還在兩人名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為分割。
復婚后再離婚財產分割糾紛
【錦盾離婚糾紛律師解析】
從法律上來看,兩人復婚,相當于一次新的婚姻,與一般的結婚并沒有實質上的區別,并不是上一次婚姻的延續。既然趙女士與王**離婚時兩人對房產的歸屬已做過約定,而且雙方已辦理了離婚登記,那么離婚協議中的約定即已生效,即使趙女士在離婚后,沒有去變更房屋的產權登記,但該約定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雙方都應遵守約定。
而兩人復婚后,該房產的性質是趙女士的個人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兩人復婚,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復婚時,兩人對該財產做出了專門的約定,否則王**只能分割復婚后取得共同財產,該房產屬于趙女士個人財產,復婚后再離婚,王**無權分割。
以上是錦盾離婚糾紛律師針對離婚后再復婚財產問題的解答,如對此還有其他疑問,可以隨時咨詢錦盾專業婚姻律師,律師會根據您所面臨的情況,為您做更具體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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